國家醫保局和上海市政府簽約,完善醫藥招采機制
日期:2019/5/9
今日(4月18日),國家醫療保障局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在滬簽署《共同完善醫藥招采機制推進平臺建設備忘錄》。國家醫療保障局局長胡靜林、上海市副市長宗明分別代表雙方簽約。
根據備忘錄,國家醫療保障局與上海市政府將共同發揮國家組織開展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試點工作的示范效應,充分體現“國家組織,聯盟采購,平臺操作”的總體思路,在國家醫療保障局指導下,共同完善醫藥招采機制,提升上海醫藥招采管理服務能力,為全國醫藥采購體制改革提供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
備忘錄就上海承接國家藥品集中采購任務、落實國家醫保信息標準化工作、確保臨床和市民用藥需求、打響上海醫藥采購服務品牌,建立醫藥價格信息發布制度、加強上海醫藥采購機構能力建設等方面做出了一系列部署和安排。未來,上海醫療保障工作將更好服務全國改革發展大局。
據悉,根據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試點方案》,試點地區委派代表組成聯合采購辦公室代表試點地區公立醫療機構實施集中采購。聯合采購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和具體實施由上海市醫療保障局所屬上海市醫藥集中招標采購事務管理所承擔。
在試點工作小組及其辦公室的領導下,聯合采購辦公室參與了擬訂試點方案、組織實施集中采購、溝通協調相關企業,強化落實監測監督、督促試點地區執行集中采購結果等大量工作,取得了顯著的成效。
隨著備忘錄的簽署,雙方將進一步拓展聯合采購辦公室承擔常態化業務培訓、開展數據分析、提供政策支持等方面的功能。通過局市雙方合作,將有利于進一步推廣地方經驗,進一步加強國家醫保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探索完善藥品招標采購機制和以市場為基礎的價格形成機制,為人民群眾提供質優價廉的藥品。
信息來源:醫藥云端工作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