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藥電商與傳統藥企開啟正面對決
日期:2015/3/6
2014年5月,《互聯網食品藥品經營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開始公開征求意見,該《辦法》規定了互聯網食品藥品經營者應具備的資質、監管原則、法律責任等框架性、方向性規定,關于該《辦法》的最終出臺時間,業界也出現了從去年年底、春節前后到兩會前后等多個傳聞。網售處方藥最終辦法遲遲未出臺,但業界多家電商早已開始進行布局,并致力于打造網絡醫院。
記者向有關專家求證,《辦法》的最終出臺時間仍未確定,可能在兩會前后。對于業界關注重點,即配套的可售處方藥目錄,專家也認同最終可能以正面清單形式出現,初步放開的藥物目錄估計有限,將隨著實際情況不斷增加和完善。
網售藥品政策時間軸:
1999年:發布《處方藥與非處方藥流通管理暫行規定》,規定處方藥和非處方藥禁止網售。
2000年:《藥品電子商務十點監督管理辦法》規定允許部分省市開展網上非處方藥銷售試點。
2001年:《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管理暫行規定》:允許網上藥品信息服務,禁止藥品交易。
2005年:根據《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審批暫行規定》,允許網上交易銷售非處方藥。
2011年:《全國藥品流通行業發展規劃綱要(2011-2015年)》規定,發展現代醫藥物流和連鎖經營等新型流通方式,利用現代科技手段和信息化技術來推動現代醫藥物流的發展。
2013年:《關于加強互聯網藥品銷售管理的通知》規定,僅零售連鎖企業網上能銷售非處方藥,并使用符合GSP認證的藥品配送系統自行配送。
2014年:《關于落實2014年度醫改重點任務提升藥品流通服務水平和效率工作的通知》規定,要加快清理和廢止阻礙藥品流通行業公平競爭的政策規定,構建全國統一市場;鼓勵零售藥店發展和連鎖經營。
2014年5月:《互聯網食品藥品經營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中規定,取得相應資格證書的互聯網平臺不僅可以賣處方藥,還可以由第三方物流配送平臺進行藥品或醫療器械的配送。將第三方交易資格審批權下放至省級藥監部分;不需要線下有連鎖藥店。
時間:網售處方藥或兩會前后放開
中國醫藥企業管理協會會長于明德介紹,從藥品銷售金額來看,其中80%左右為處方藥,如果處方藥不能進行網上交易,這也就意味著八成左右的藥物銷售無法網上進行,電子商務在藥品銷售中起的作用也有限。顯而易見的是,網售處方藥一旦放開,電子商務在其中的分量將明顯增加,網售處方藥的放開是大勢所趨。
征求意見稿發布至今已半年有余,而至于《辦法》的最終出臺時間,業界也相繼出現了去年年底、春節前后及兩會前后等多個版本的傳聞,至今為止,《辦法》最終版本仍未問世,國家食藥總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員向記者表示,目前關于《辦法》的各項工作仍在進行中,但至于具體的出臺日期仍不方便透露。于明德表示,《辦法》可能在兩會前后出臺。
清單:首批放開的處方藥目錄有限
從目前的局面來看,網售處方藥的放開也面臨政策及實操層面的一些阻礙,尤其是業界最為關注的最終可售目錄,另外,醫院對處方的壟斷及醫保線上支付的未跟進也不容忽視。
在最為關注的處方藥銷售范圍問題上,于明德認為這種放開會是漸進、逐步完善放開,有媒體報道網售處方藥將最終以清單的方式出現,即制定一個允許銷售的處方藥目錄。于明德對此表示認同,“制定正規清單的可能性比較大,相對可控性、安全度都比較高,首批放開的處方藥目錄可能有限,會根據實際情況進一步擴大。”
允許銷售目錄不確定是網售處方藥最終版本遲遲未公布的關鍵原因,在于明德看來,清單的確定的確存在一些難度,“藥物種類繁多,在確定目錄時難免要進行一些比較,安全性是考量標準之一,相對安全的藥物可能會靠前一些,舉例來說,一些使用和保存條件比較苛刻的藥物,如某些生物制劑及需冷藏的血液制品類會后置,另外,目前也不確定在經營、倉儲及配送鏈條上是否具備過硬的條件。”
處方:醫藥電商開始涉水處方O2O模式
從網售處方藥在實操層面面臨的障礙來看,處方的獲得是其中之一,目前處方還停留在醫院層面。在于明德看來,目前醫院壟斷處方,只允許醫院藥房開展服務,這也是需要解決的一個機制問題,“因為任何服務的壟斷都對消費者不利。現階段的這種壟斷實際上是利益的驅使,這種壟斷應該打破。”
網售處方藥放開后,在透明規則下的共同參與競爭是一種可行途徑,有競爭才有擇優的可能,無論是服務、價格、信譽等。從目前的市場情況來看,阿里健康、京東醫藥商城等醫藥電商均已開始涉水處方O2O模式,對處方的“爭奪”似乎已經開始。
在談到醫院對處方的壟斷及網售處方的外流問題上,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三甲醫院骨科副主任醫師告訴記者,在他看來,處方更像是醫院的一種知識產權。如果逐步放開處方藥網售,從短期效應來看,可售目錄如果有限,不會形成藥價的太大差別,也不會對醫院有明顯影響,而且還取決于人們的購藥模式能否在短時間內被改變,從長遠來看,的確利于藥價一定程度上的下降。
同時,醫保線上支付的放開需要漸進式發展。“長時間以來我們一直缺乏相應的體系,如果放開網售處方藥,支付體系必須跟進,但總的來說,這個問題更多偏重于技術層面,不會很難。”于明德告訴記者。
藥價:網售有利于去除藥價虛高部分
除了安全因素外,網售處方藥一旦開閘,是否有利于藥價降低也備受關注。不少業內人士認為,網售處方藥放開將刺激需求的大量釋放,打破醫院對處方藥的壟斷,消費者將有機會獲得價格更實惠的藥品。
一位藥店負責人告訴記者,網售處方藥放開能夠促進藥價在一定范圍內得以降低。也有人認為下降有限,中國非處方藥協會副會長王偉此前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曾表示,互聯網銷售商與實體連鎖藥店有競爭,但不會差別特別大。
對此,于明德認為,總的來說,網售處方藥放開后市場的透明化及充分競爭利于去除藥品價格中的虛高成分,目前來看這個趨勢是明確的。高效率與低成本密切相關,醫藥電商提早布局是大勢所趨。作為在其他行業已經獲得成功的模式,醫藥行業也不例外。借助互聯網高效率的特征,各環節效率提高,成本自然降低,最終導致藥價在一定范圍內的降低。
在好藥師副董事長蔣志濤看來,目前消費者的消費模式尚未扭轉,放開后前期宣傳投入必不可少,但隨著時間的推進及消費模式的普及,相關投入的減少也會促使藥價一定程度上的下降。
在于明德看來,允許第三方配送才有可能以最便捷的方式、最低的成本完成配送。倉儲及配送實力也考驗著醫藥電商。
物流:可委托第三方物流獨立配送
物流也是網售處方藥的關鍵一環,如何將藥物安全、迅速送到消費者手中,也是不少醫藥電商關注的問題。根據2013年發布的《關于加強互聯網藥品銷售管理的通知》,僅零售連鎖企業網上能銷售非處方藥,并使用符合GSP認證的藥品配系統自行配送。
而去年5月份發布的《辦法》第15條規定,互聯網食品藥品經營者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條件儲存和運輸,保證食品藥品安全。經營需要保鮮、冷藏或者冰凍食品的,應當按照相應的條件儲存和運輸。經營藥品、醫療器械的,應當按照標簽和說明書標明的條件儲存和運輸。互聯網食品藥品經營者可以委托物流配送企業儲存和運輸,物流配送企業應當具備食品藥品質量管理規范所要求的儲存和運輸條件,保證食品藥品安全。
《辦法》還規定,銷售處方藥、甲類非處方藥的,建立執業藥師在線藥事服務制度,由執業藥師負責處方的審核及監督調配,指導合理用藥;從事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的第三方交易平臺經營者,應當由執業藥師開展網上咨詢服務;銷售處方藥應當建立執業藥師在線藥事服務制度,由執業藥師負責處方的審核及監督調配,指導合理用藥。
在于明德看來,這是政策層面一個很大的突破,也是一個必需的環節,因為“如果不允許委托第三方物流配送,恐怕沒有任何一家可以順利將藥物送達全國各地的患者中,這也就等于扼殺了藥品的互聯網交易。”允許第三方配送才有可能以最便捷的方式、最低的成本完成配送。
倉儲及配送實力也考驗著醫藥電商,京東醫藥城負責人崔偉表示,在原有最后一公里配送的優勢上,可將配送專業化地融于GSP倉儲體系,在配送細節和流程控制上提升專業化,比如密閉載藥箱與移動手持設備的關鍵流程點的動態掃描錄入等,也一直在不斷進行專業合規化探索。
■ 市場與布局
醫藥電商市場空間有望近萬億
醫藥電商動作頻頻大概也與其市場規模相關,據《中國證券報》報道,根據業界預計,《辦法》及可售賣清單一旦出臺,醫藥電商的市場空間有望從目前的近2000億元向近萬億市場擴展,行業將實現從新業態到廣泛應用業態的跨越,預計慢性病、常見病類口服藥將最先受益。
中國醫藥物資協會所發布的《2013中國醫藥電商數據報告》顯示,目前我國網上藥店2011年銷售總額不足4億元,2012年增長到16億元,增速達400%;2013年39億元,增速也超過200%。
多家醫藥電商布局
雖然關于網售處方藥的最終辦法遲遲未出臺,但這并沒有影響多家醫藥電商提前布局的動作頻頻,截至2014年12月,一號店、阿里健康、京東商城三大網購平臺均已獲得網絡售藥“入場券”,阿里、百度、騰訊等眾多互聯網巨頭搶占醫院資源的同時,醫藥電商企業也開始進行醫院布局。
2015年1月份,北京好藥師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好藥師”)與北京某肛腸醫院在京簽訂戰略合作協議,雙方將就經營、技術支持、優質資源共享展開合作。阿里繼通過支付寶錢包與廣州市婦女兒童醫療中心合作,推出“未來醫院計劃”后,2014年11月份對其“阿里健康”移動端(APP)進行了第三次測試——正式運行前的最后一輪測試。用好藥師副董事長蔣志濤的話來說,“等最終版本出來再布局早就來不及了。”
藥企紛紛進軍電商領域
不僅傳統電商,網售處方藥市場也得到了工業企業的青睞,目前天士力集團、揚子江藥業、以嶺藥業均已進入電商領域。
以以嶺藥業斥資5000萬元建立以嶺健康城為例,以嶺健康城電商事業部總經理邵清在接受《北京商報》采訪時就曾表示,以嶺藥業本身有醫院,一旦處方藥可以在網上銷售的政策發布,醫院處方可以外流。而且,隨著醫改的深入,將來醫藥分開,病人看完病可以不在醫院排隊買藥,直接上傳處方在網上買。工業企業網上銷售藥品省去了很多流通環節,價格相對便宜。
■ 電商對策
與醫院電子處方聯通并流轉的O2O模式
2014年12月23日,根據國家食藥總局發布的信息顯示,京東商城獲得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A類證書,這也就意味著一號店、阿里健康及京東商城三大網購平臺都已經獲得網絡售藥“入場券”。
京東醫藥城負責人崔偉告訴記者,目前正在探索與醫院電子處方聯通并流轉的O2O模式。而對于獲得交易資質后平臺的運營模式,崔偉表示,將以用戶專業體驗至上為原則,目前簽署協議所涉及城市超過30家,相關門店數近萬家,為確保優質用戶體驗,將分批上線,未來將提供同城合規配送的B2C模式、快速就近送達和就近到店自提的O2O等模式,更注重安全合規與專業藥學服務。
崔偉此前在接受媒體采訪時也曾表示,京東的處方藥銷售體系已初具,未來還將做專業電子處方流轉的探索及全程可追溯的藥品。
試點電子處方平臺
根據阿里公開的信息,阿里健康也在石家莊試點了電子處方平臺,原理與打車類APP相似——患者可在智能手機上下載阿里健康APP。在醫院看病后,醫生開具的處方將通過醫院信息系統進入阿里巴巴的電子處方平臺內,患者如果想在院外購藥,就可以通過APP發布購藥請求,APP將購藥請求分發給附近藥店,藥店可搶單。
另據媒體報道,石家莊的試點同步,在經過多輪論證后,阿里健康的電子處方平臺已經在北京軍區總醫院試點——試點先鎖定慢性病中的高血壓和高血脂兩個病種,僅針對自費患者,繞開醫保。同時,為了配合阿里項目的推進,北京軍區總醫院承諾允許阿里在科室門口針對患者進行電子處方平臺的宣傳。
以優勢物流做到快人一步
談及目前網售處方藥的業務籌備情況,蔣志濤表示,好藥師已經“準備好了”,無論是好藥師官網還是基于其他平臺的網上藥店,包括產品拍照、流程環節等,“只要網售處方藥的目錄一公布,我們在很短的時間內就可以就緒。”
在蔣志濤看來,未來人們網購處方藥的模式大概分兩類,一是在醫院獲得處方后拍照上傳,而打造網絡醫院或許是獲得處方的另一種途徑。
蔣志濤介紹,好藥師也正致力于通過打造互聯網醫師多點執業平臺,使用戶可在網站平臺向專業醫生提問并同時獲得電子處方,進而完成購藥,從而實現這一過程的線上解決。
蔣志濤表示,網售處方藥放開后的開放性市場態勢也將使這塊蛋糕成為電商必爭之地,而物流是他們的一大優勢,“借助九州通在全國各地的分倉可實現就近發貨,能夠做到快人一步。”
信息來源:醫藥云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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